2016年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3)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公司特此公布关于与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和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1.重大关联交易概述

我司于2016年7月18日与关联公司Lexington Insurance Company、 AIG Europe Limited、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和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签署了相应的《再保险转让协议》, Lexington Insurance Company和AIG Europe Limited将其自2007年以来与我司所签订的再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和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鉴于上述再保险转让协议所涉再保险合同于2016 年的预计交易量可能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我司董事会于2016 年4 月27 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季度董事会会议上审议并原则同意了该转让交易,并于2016年6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批准了转让协议。此转让协议约定的业务转让生效日期分别为2016 年4月30日和2016年5月31日。

 

2. 交易对手

Lexington Insurance Company、AIG Europe Limited、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和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

 

3. 定价政策

过往再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其它条件不变。

 

4. 交易目的

为了通过全球化风险分摊提高我司的资本效率,在维持与公司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再保保障的同时,使公司获得更广泛的业务机会,并与集团的总体再保战略安排保持一致,我司与上述交易对手签订了上述再保险转让协议。

 

5.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司董事会于2016 年4 月27 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季度董事会会议上审议并原则同意了该转让交易,并于2016年6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批准了转让协议。此转让协议约定的业务生效日期分别为2016 年4月30日和2016年5月31日。本公司已就本项交易向保监会进行报告,报告文号为美亚保险[2016]219号。

 

6.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项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提高经营成果。

 

7. 独立董事的意见

不适用。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