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与关联公司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 (下称“AHAC”)、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下称“NHIC”) 和 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下称“NUFIC”)从事合约再保险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AHAC、NHIC和NUFIC均为注册于美国的财产保险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险和责任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实收资本金分别为6,516,000,000美元、46,000,000美元和5,269,000,000美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AHAC、NHIC和NUFIC与本公司同属AIG 集团成员公司。其中,AHAC是本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而NHIC和NUFIC与本公司并无直接的控股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1)关联交易类型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公司AHAC、NHIC和NUFIC续签了《一般财产险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财产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和《巨灾超赔再保险合同》。合同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止。预计分出再保险保费约为人民币9亿元,构成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本公司将承保的部分保险业务以合约分保的形式分出给上述3家关联公司,三份合约预计共分出再保险保费约为人民币9亿元。

 

(2)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方式为按季度结算。

 

(3)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履行期限

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于合约的起期日2020年12月1日生效,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由双方参考市场水平,遵循合规、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

 

(2)定价依据

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的手续费是基于我司开展此再保险交易而产生的相应成本而定,具体包括预期的损失率、业务部门的直接费用、其他合理分摊的间接费用及再保险接受人要求的合理资本成本。超赔再保险合同的保费率则基于我司历年的损失情况而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1)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此关联交易初审后,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1年1月14日进行审议后,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并建议批准此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5日审议通过决议,批准以上提案。

 

(2)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建议,本公司全体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批准提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本项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从而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